男子求助“情感主播”被骗 快手邂逅“真爱”跌进陷阱 |
分类:合同文书 时间:(2022-04-12 10:51) 点击:88 |
近日,大武口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一男子因相信“情感主播”能为其解决纠纷,被骗近万元辽宁律师。 马某因自己的四万元借款无法讨回、婚恋纠纷沮丧而在某直播平台向“情感主播”求助,“情感主播”田某以认识律师,可以帮助马某索要欠款并会将要回的欠款直接转至被害人马某的支付宝账号为由,诱骗被害人马某注册支付宝,且再次以上述理由让被害人马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的验证码、中国农业银行照片、身份证照片发给自己。后“情感主播”田某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被害人马某的支付宝账户,将被害人马某支付宝绑定的农业银行账户上九千余元转走,赃款全部用于自己日常消费。最终田某因犯诈骗罪被大武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年来,随着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不断飞速发展,人们的通讯方式、生活方式基本实现了一部手机即可包办的情形,而手机短视频、手机直播成为人们最喜闻乐见的流量汇聚地,通过网络主播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增长的趋势,相关上下游关联犯罪也不断蔓延。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是政法队伍职责所在,而在防范此类犯罪的方面,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在此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交友、网络购物有风险,要不断提高反诈防骗意识,摒弃贪小便宜的心理,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围猎”对象! 隆德县法院:快手邂逅“真爱”跌入“温柔”陷阱 如果一名陌生的“帅哥”或“美女”在网络上主动添加你为好友,或者“网红”主播主动与你交往,你是否会怦然心动?伴随着互联网交友软件的盛行,一些不法分子披上各种华丽的外衣,以“交友”之名,行诈骗之实,一步一步引诱被害人进入“甜蜜”织就的陷阱,最终“人”“财”两空。 日前,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快手直播平台添加好友,以“谈恋爱”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三名被害人损失财产22229元。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郭某某、张某某、柳某某通过“快手”认识罗某某(男),私信后添加了对方微信。罗某某隐瞒已婚身份,自称丧偶,与三人谈恋爱。在罗某某的“甜言蜜语”下,三人信以为真,以为是真爱降临,从网络交往逐渐发展为现实中的“情侣”关系。在“温柔相伴”的交往过程中,罗某某编造包工、偿还贷款、头部受伤等虚假事由,先后分别骗取郭某某7605元、张某某9124元、柳某某5500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个人消费。得知罗某某已婚身份和上当受骗的事实后,三人懊悔不已。 经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22229元,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作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当前,微信、陌陌等社交神器,快手、抖音等短视频、直播App日新月异,“千里之外”不再遥不可及,网络交友、网络直播成为不少人寻求心灵慰藉、打发寂寞时光的途径。网络交友软件在拉近人们时间、空间距离的同时,也为不法之徒提供了“狩猎”的便利。一朝不慎,将掉入设好的陷阱,随之而来的便是财产损失和心灵伤害。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案件教育我们在社交生活中要自觉做到不乱交网友,不轻信网友;不暴露真实身份,不传播隐私信息,防止手机变“手雷”;坚决抵制博彩、高回报投资诱惑,谨防财物有去无回;不给陌生账户转账,向亲朋转账也要多沟通、多询问,防止落入“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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