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3万元 法院及时调解予以退还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22-05-09 14:39) 点击:89 |
辽宁律师分析案情2022年4月27日,大观区法院调解处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一名未成年人用母亲手机号注册网络游戏并充值消费3万元,经法院调解,某科技公司予以退还。 基本案情 赵某(母亲)向法院起诉称,2021年8月至今,其儿子用赵某手机号注册某网游号,并在游戏中充值消费4万元,赵某多次与运营该游戏的某科技公司协商退款事宜,该公司均未退款,故起诉至法院。× 调解 由于被告在外地,大观区法院法官组织视频线上调解,充分了解案情后,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科技公司表示,经过核查确认,原告儿子的游戏账号及充值金额共计3万元,同意退还该款项。 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就退款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某科技公司退还赵某充值款项3万元,于调解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 法官寄语 法官提醒广大家长,要充分重视未成年人玩网络游戏的危害性,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加强对手机及各类账号密码的管理,避免产生财产损失。学校、相关企业和社会均应各司其职,共建良好的成长环境,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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